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关于在“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中推进“党员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湘桂集团/广西湘桂糖业集团/广西湘桂糖业公司       发布日期:2009-12-24 08:58:48

各市、县(市、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有关厅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各巡回检查组、各指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科学发展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桂学组发〔2009〕23号)精神,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推进“党员承诺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推进党员承诺制,要结合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围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科学发展之优”目标,通过简明扼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切合实际的语言公开承诺、扎实践诺、民主评诺,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党员带头坚持科学发展、主动服务科学发展、自觉推动科学发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全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承诺内容
    (一)各级党组织承诺的重点:
    1、乡(镇)党委要重点围绕“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统筹城乡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公道正派用人等方面公开承诺。
    2、农村党组织要重点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行“农事村办”,化解“三大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公开承诺。3、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构建城市化党建格局,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工作责任制,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城市发展、促进社区和谐、建设精神文明、帮助困难群众、强化基层管理、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公开承诺。
    4、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办特色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目标,重点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作用等方面公开承诺。
    5、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关爱生命、保障健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公开承诺。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围绕“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发展、加强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公开承诺。
    7、新社会组织要围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方面公开承诺。
    (二)党员承诺重点:
    1、乡镇、街道党员要围绕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模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坚持公道正派,正确识人、用人;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公仆形象;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腐败等方面作出承诺。
    2、农村党员要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化解矛盾纠纷,关心群众疾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作出承诺。
    3、社区党员要围绕提高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区,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作出承诺。
    4、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员要围绕构建和谐平安医院,积极支持、参与内部管理改革;争当先进,争做业务能手;遵纪守法、诚信守诺,做遵守职业道德的表率等方面公开承诺。
    5、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党员要围绕提高教学质量、争当教学能手,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实施职教攻坚、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作出承诺。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围绕钻研政策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关心企业发展,文明诚信经营,带头遵守法纪,增强党员意识等方面公开承诺。7、新社会组织党员要侧重在弘扬社会正气,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团结人民群众,维护职工利益,争当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先锋等方面公开承诺。
    三、方法步骤
    (一)科学定诺。党组织的承诺内容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党委会或支委会集体酝酿提出的原则;党员承诺内容的提出要坚持党员自愿、依法依规、量力而行的原则。承诺内容符合实际、简明具体、易记便行。农村党员可采用“一句话承诺”的做法,使承诺简洁明了,易于操作,符合农村党员的文化水平和工作生活实际。
    (二)公开承诺。党员自己提出承诺内容后,以书面形式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党组织及书记的承诺书交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员本人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由各单位自行制作),领导班子成员与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普通党员与所在党支部签订承诺书。农村党员可以按照自己所作出的“一句话承诺”,结合实际,把“一句话承诺”细化为具体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或要办的几件实事,并写入《党员公开承诺书》当中。《党员公开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委或党支部存一份,公示一份。承诺内容通过板报、广播、会议、承诺书、承诺专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扎实践诺。每个党组织、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主题实践活动结束后召开公开承诺兑现会,党组织对承诺事项逐项报告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党组织。党员要向党组织、群众代表逐项报告承诺的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因客观原因难以兑现的承诺,必须向群众解释清楚,赢得群众谅解;对无故不履行承诺的党员,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跟踪问诺。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承诺跟踪制度。党组织要召开党员承诺工作会,检查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把践诺情况于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巡回检查组要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党员践诺建议书》,由支部书记对其谈话、打招呼,进行批评教育。
    (五)民主评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民主评“诺”制度,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公开考评结果,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党组织的评诺,可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一并进行。对领导干部的评诺,实行“所在支部、分管部门、基层单位、群众代表、班子成员、上级党组织”等六个层次进行评议;对普通党员的评诺,实行“四评”,即党员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组织终评,确保评诺工作客观公正。评诺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四、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党员承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努力形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格局,为“党员承诺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又是活动的参与者,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在活动中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党员承诺制”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积极主动投身“党员承诺制”活动。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各级党委要把推进“党员承诺制”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市、县(市、区)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巡回指导组、指导检查组以及指导小组、指导员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推进“党员承诺制”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


版权所有(C)2024 广西湘桂糖业集团 电话:0771-5517888 | 传真:5556158 |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901号 | 桂ICP备06011910号-1